分会职能


1、开展行业基本情况调查,协助政府和主管单位制定和实施新型工业化和智能化建筑应用和发展规划,推进行业发展,协调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2、以标准为引领,积极参与团体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规范行业行为;

3、为会员单位服务,搭建建筑产业化相关企业对接、交流平台,推进建筑产业化相关企业的经济技术合作与进步,为工程质量提高提供支持;

4、举办学术交流会、研讨会,积极展示建筑产业化科技,并大力推进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化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开展技术与管理人才的培训,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5、组织国内外信息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编辑、整理行业有关资料、文献;宣传会员经营活动,出版行业刊物;制定相关标准规范,行业发展报告;

6、发展同国内外民间社团组织的联系,开展经济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7、支持会员合法经营,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在本行业领域内全方位的开展咨询服务和相关培训;

8、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会员单位委托事宜;接受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委托,开展与本专业领域有关的标准化工作;

9、组织发展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化的公益事业,开展其它有益于行业发展的活动。